据香港媒体报道,访港安徽旅行团一对夫妇5日与导游争执打架,涉事的团友张先生表示,是一场误会,因为没有与导游仔细沟通而引起,误会现已消除。
张先生还表示,满意导游的道歉及旅行社的服务。

恐吓要挟辱骂怒斥,香港导游逼内地游客购物的“阿珍事件”刚平息,香港导游界又起风波。昨日上午,香港九龙土瓜湾发生一起香港女导游和内地客发生肢体冲突事件,4人受伤先后送院,现时被拘留于香港红磡警署接受调查。
去年香港导游“阿珍”辱骂内地游客购物不够多,令全国哗然。随后香港急推十大指引,加强对入境内地旅行团服务的规管。其中重要的举措包括“一团一导游”以及对旅行社和导游实施“记分制”等。该十大措施已于本月1日起实施。
警署:导游、内地客均称遭袭击
昨日上午11时16分,香港九龙红磡分区警署接到报案,在九龙土瓜湾新马头街发生一起香港导游和跟团内地游客冲突事件。南都记者随即赶往警署了解情况。香港警察公共关系科新闻主任梁小姐表示,37岁的林姓香港女导游和一名40岁的安徽男子因言语争执引起肢体冲突,随后两名分别为27岁和40岁的女子进行劝架。
女导游报警后4人均被警方拘留,其中40岁的男女游客为内地夫妇,4人均称遭受袭击。37岁女导游和27岁女子分别头部、脸部受伤送往伊丽莎白医院,40岁内地夫妇被拘留警署后不久称不适送院。
游客:“旅游团未购物,导游脏话谩骂”
据了解,该旅行团共有33名团友,为香港友佳旅行社的3天香港游旅行团。一名游客称,昨日早上被女导游安排到一家珠宝店购物,在店内逗留超过2小时,最后团队游客并无购物,导游便用脏话谩骂他们,接着便发生争执。
直至截稿,该4名当事人仍被拘留于红磡警署接受调查。
事情发生后,旅行社派出了另一名导游继续行程。该团游客表示,这两日的行程频频换导游,至少见过4名接待人员了,但行程表上的导游则从未出现。也有团友表示,昨日是3天行程的第二天,本来安排全天购物,后来下午改道黄大仙祠和星光大道参观。
旅行社:电话无人接,大门无人开
南都记者通过电话和香港友佳旅行社联系求证,却一直无人接听。记者随即赶往位于佐敦山林道的友佳旅行社总部。透过紧锁的玻璃门,记者看到里面有四五名工作人员在忙碌着,记者按了数次门铃,等待十多分钟,却无人应门理会。
在旅行社门口,记者看到旅行社向导游发出的《重要通告》,里面写道“由2011年1月21日接团起,所有团体必须吃×××餐厅或者××餐厅一正餐。如果发现不按指示则罚款H K D 500/团。请各位导游一定配合”。直至昨晚10时截稿,南都记者仍未能与该旅行社取得联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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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导游总工会:暂未了解事件详情
对于昨日女导游和内地客打斗事件,香港导游总工会会长黄嘉毅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,该林姓女导游是导游总工会会员,但未能和她本人取得联系,因此暂未能了解事情详细经过,不清楚导游是否因强迫购物而与游客争执冲突。他表示会继续跟进这一事件。
黄嘉毅还指出,目前香港导游几乎没有基本底薪,绝大部分收入是通过购物抽取佣金,“香港导游的薪酬结构不合理,而近日出台的十大指引根本没考虑导游的薪酬情况。如果不从根本上解决问题,以后还会继续发生这种冲突。”
此外,香港旅游发展局也已介入此事,发言人表示十分关注该导游与内地客争执事件,同时得悉旅游业议会已接获旅客投诉,要求有关旅行社提交报告,并将持续跟进。
由于昨日是公众假期,直至截稿仍未有香港旅游业议会回复。
恐吓、要挟、辱骂、怒斥
港导游阿珍逼内地客购物
2010年7月,香港女导游阿珍在旅游车上多番谩骂内地旅客不购物的短片,在全国多个省市的电视台热播,震惊全国。
片段中,导游以“没饭吃”、“没酒店住”等恐吓性话语要挟和辱骂不购物的旅客,更怒斥:“我给你吃给你住,但是你们不付出,你这辈子不还,下辈子还是要还出来!”
该团是24人的内地旅行团,于3月25日来港,每名旅客团费上千元,而女导游阿珍在旅游车上多番谩骂旅客不购物,旅客则鸦雀无声。
后李巧珍(阿珍)承认在事件上有错,甘愿接受裁决。一度被吊销导游牌照的她,被香港旅游业议会改判“停牌半年”。
港旅游业“十大指引”本月1日实施
港10招遏导游强迫购物
去年香港导游“阿珍”辱骂内地游客购物不够多,被拍视频放到网上掀起轩然大波,令全国哗然。随后香港旅游业议会急推十大指引。其中重要的举措包括“一团一导游”,以及对旅行社和导游实施“记分制”等。该十大措施已于本月1日起实施。
按照“记分制”规定,导游每次违规,除受到包括警告、罚款或暂停资格等处分外,还会按照严重性被记取0至20分不等,两年内首次记满30分则暂停导游资格3个月,再满30分停6个月,3次则撤销导游证。
然而这十大指引尚未实施之时已引发香港内地团导游强烈反弹。1月9日香港导游总工会发起1700名导游和旅游巴士司机集会及游行到政府总部表达不满,要求暂缓推行十大指引,更称该十大指引为“十大酷刑”。
跟导游打架的张勇离港后港媒大泼污水
围脖友@littleoslo转发香港《苹果日报》的消息:
“恶导游与内地安徽团友互殴事件爆出新内幕,张勇在内地为公务员,跟团首天已显露‘事事刁难’作风,先与海关口角,亦因不满服务而报警。最后友佳旅行社愿意赔偿12万元。张翌日称与导游只是‘误会一场’。业界说最近已出现‘旅游霸’,刻意刁难搵着数,担心向团友支付掩口费和解,助长此歪风。《苹果》”(@littleoslo)
程老汉上网溜达一圈发现,许多港媒都发了类似的报道,概括起来有三个要点:
一,明指张勇是内地公务员。
二,暗指张勇是“旅游霸”。
三,将旅行社的赔偿歪曲成“掩口费”,暗指张勇“妨碍司法公正”。
程老汉就此与香港媒体商榷如下:
一,张勇是不是公务员与此事有关系吗?
围脖友@苍龙之梦 指出:“强调游客的公务员身份,其实就是在利用两地目前普遍的仇官情绪来变相抹黑游客,进而掩饰导游的责任。把其它旅客敲诈放在这次事件中一起报道,也存在很大的误导作用。”
围脖友@XqsMe 指出:“刻意强调‘内地公务员’‘与海关口角’之类的,这和导游的事有什么必然联系么?东拉西扯的扣帽子,贴标签!”
二,张勇作为一个游客,对服务不满意可否投诉?可否报警?张勇作为一个进入香港的访客,对海关不满意可否投诉?怎样的投诉叫做“刁难”?请给一个标准。
《明报》强调张勇是司法机关的公务员,“在法庭工作,有一定法律知识,他当晚在警署留至凌晨3时,是因为有证人供称是张勇先动手,故他对口供中一字一句都非常紧张。”
没有法律知识不好,有法律知识有什么不好?香港不是讲究依法办事吗?怎么内地人在这里依法办事一下港媒体就不爽了?
三,关于传言中的张勇拿12万之后不再闹,香港旅游业议会主席胡兆英在电台节目中说,他不评论事件,但认为以钱银解决问题不恰当。
请教这位胡 主 席,此案,导游要求游客花钱购物而游客不从,导游要赚钱而游客不愿意让她赚,双方因此打架,争来争去为的就是钱,从根本上说就是一起银钱纠纷。银钱纠纷不靠银钱解决靠什么?靠打官腔吗?不让违法图利的旅行社赔钱旅行社能改好吗?香港的旅游业如此乌烟瘴气丑闻不断,旅游业议会难道一点责任没有吗?来的都是客,分什么内地游客外地游客你们想怎样?
香港律师、立法会议员涂谨申倒比较明白,他说,好多投诉都是“下了啖气(出了口气)”就不再控告,故难以指这是“掩口费”。涂律师说,除非有人作证,证明案中人落口供前收受利益答应更改口供,或白纸黑字列明以金钱换取假口供,才有可能构成影响司法程序的怀疑,故难言当中是否影响司法程序。
张勇夫妇前脚刚离开香港,香港媒体就开始对他泼污水,可见香港媒体对内地游客一点诚意没有。有能耐就在张勇还在香港时跟他当面质疑,尤其是他收了“掩口费”妨碍司法一事,应该提告。
以下是围脖上的围脖:
@宿宁不加V 恶人自有恶人治。不讲秩序规则,迟早会出现反噬。真是活该。
@XqsMe 建议内地游客以后有事就走一全套的司法程序,只接受法官宣判,千万别接受调解和解之类的,否则香港人该说你是刁难贪财咯!
@苍龙之梦 想当年某青海旅行团遭香港导游遗弃在海滩,回去还特别讲政治地说香港好。现在连最讲政治的公务员都来“敲诈”了,说明香港的旅游业已经坏到什么人都可以拿他们一把的地步了。
@苍龙之梦 上次阿珍事件,香港旅游业本来已经理屈词穷了,但还是故意强调阿珍的所谓新移民身份,潜台词还是在羞辱内地人——我们香港人的服务质量是好的,你们大陆人都是老鼠屎。
@xnmdmy 真有理就让张勇倒赔12万。还是理亏。
@云深不知处 同事去香港的遭遇也差不多,被关在金店几个小时里购物,商场的遭遇也很不愉快,最后全团集体维权要商场道歉了事。香港方面是该反省一下了。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