参评企业必须是独立法人
根据《四川省旅行社等级划分与评定试行办法》,旅行社等级评定工作采取自愿接受的评定方式。凡申报等级评定的旅行社,向所在的市州评定委员会提出申请,由市州评定委员会按程序进行检查评定。评定合格的旅行社,由相应评定委员会颁发等级证书和标牌。
据悉,参评企业必须是独立法人。旅行社门市部和分社不得参加等级评定。旅行社的办公和营业场所、附属设施、服务项目和运行管理应符合安全、消防、卫生、文化、环境保护等现行的法律、法规和标准。
评定采用量化打分制
根据最新下发的《四川省旅行社等级划分与评定试行标准》,等级划分采用量化打分制。由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、旅游行业协会等有关人员组成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,负责旅行社等级评定工作。
《试行标准》从基本条件、经营业绩、经营管理及商业信誉4个大方面、23个细则对旅行社的等级划分进行打分。包括了旅行社经营时间、营业场所面积、接待游客人数、平均实缴税金、服务项目设置、管理人员学历、投诉处理等具体细节。满分180分,一级得分160分以上(含160分),二级得分130分以上(含130分),三级得分110分以上(含110分)。
等级称号使用期5年
据介绍,旅行社的等级称号使用期限为5年。旅行社制作的广告、宣传资料、业务合同和店招店牌中不得使用与等级不相符的标牌和称谓;未取得等级的旅行社不得使用旅行社等级标牌和称谓。
对已经评定等级的旅行社,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将对其每年进行复核。复核工作由评定委员会以明查或暗访的方式进行。对复核达不到本标准相应等级要求的旅行社,由评定委员会给予警告、责令整改、降低或取消等级的处理。旅行社等级证书和标牌由省评定委员会统一制作。
文维 记者 刘鲁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