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年四川省旅行社将实行等级评定

[ 来源:http://www.tour110.com | 作者:Webmaster | 时间:2008-01-07 | 浏览: 人次 ]

        为促进四川省旅行社不断提高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,提升旅行社的整体素质,树立旅行社在市场中的资质等级形象,为消费者和经营者提供直观、可信的旅行社业务能力、服务质量和信誉等级标识,从明年1月开始,四川省将对全省旅行社进行等级划分和评定工作。以旅行社的基本条件、经营业绩、经营管理及商业信誉为依据,全省旅行社将被划分为一级、二级和三级。其中一级为最高级别。

  参评企业必须是独立法人

  根据《四川省旅行社等级划分与评定试行办法》,旅行社等级评定工作采取自愿接受的评定方式。凡申报等级评定的旅行社,向所在的市州评定委员会提出申请,由市州评定委员会按程序进行检查评定。评定合格的旅行社,由相应评定委员会颁发等级证书和标牌。

  据悉,参评企业必须是独立法人。旅行社门市部和分社不得参加等级评定。旅行社的办公和营业场所、附属设施、服务项目和运行管理应符合安全、消防、卫生、文化、环境保护等现行的法律、法规和标准。

  评定采用量化打分制

  根据最新下发的《四川省旅行社等级划分与评定试行标准》,等级划分采用量化打分制。由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、旅游行业协会等有关人员组成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,负责旅行社等级评定工作。

  《试行标准》从基本条件、经营业绩、经营管理及商业信誉4个大方面、23个细则对旅行社的等级划分进行打分。包括了旅行社经营时间、营业场所面积、接待游客人数、平均实缴税金、服务项目设置、管理人员学历、投诉处理等具体细节。满分180分,一级得分160分以上(含160分),二级得分130分以上(含130分),三级得分110分以上(含110分)。

  等级称号使用期5年

  据介绍,旅行社的等级称号使用期限为5年。旅行社制作的广告、宣传资料、业务合同和店招店牌中不得使用与等级不相符的标牌和称谓;未取得等级的旅行社不得使用旅行社等级标牌和称谓。

  对已经评定等级的旅行社,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将对其每年进行复核。复核工作由评定委员会以明查或暗访的方式进行。对复核达不到本标准相应等级要求的旅行社,由评定委员会给予警告、责令整改、降低或取消等级的处理。旅行社等级证书和标牌由省评定委员会统一制作。


文维 记者 刘鲁

最新评论 共有 1 位网友发表了评论

评论内容:不能超过250字,需审核,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。
用户名: 密码:
匿名
注册

分类索引

回到顶部
四川旅游咨询电话 028-85555148 85063200 传真:028-85544588 电子邮箱:tour110@163.com
四川中国国际旅行社人南部 四川海外经营许可证号:L-SC-GJ00001 四川国旅经营许可证号:L-SC-GJ00015 MSN:trip@163.com
公司地址:地址:中国.四川.成都市人民南路三段22号零三商务楼5楼 查看地图
版权所有 四川旅游网 www.tour110.com (C)1999-2006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05001725号
法律声明:本站所有图片 文字 网页格式 栏目风格等 未经许可 不得转载或镜像 违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接